徐匯刑事律所 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的行為。對于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中止行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勵的行為;犯罪中止形態則是犯罪的狀態,應當負刑事責任。
犯罪中止的成立條件
1、時間條件:發生在犯罪過程中:包括犯罪預備階段、實行階段。
(1)犯罪既遂以后,返還原物、賠償損失,只能算犯罪后的悔罪表現,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ǎ玻┤绻诜缸镞^程中遭遇客觀障礙,明顯地告一段落歸于未遂的,一般認定是未遂。即使事后行為人積極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中止。
?。?、主觀條件:中止的自動性。——"能"達目的而“不欲”“能”與“不能”應以行為人的認識為標準。雖然存在客觀障礙,但行為人沒有認識到,而自愿中止犯罪的,成立犯罪中止;行為人認識到了客觀障礙,但同時認為該客觀障礙并不足以阻止其繼續犯罪,而是由于其他原因放棄犯罪的,也應認定為是成立犯罪中止。(例如,a.甲為了殺乙而向乙的食物中投放毒藥,見乙神態痛苦而反悔,將乙送往醫院搶救脫險。即使甲投放的毒藥沒有達到致死量,不送往醫院也不會死亡,甲也成立犯罪中止。b.丙在實施搶劫行為時聽到警車聲便逃走的,成立搶劫未遂。即使并非警車而是救護車,丙也不是犯罪中止。)
一、在法律上承認的犯罪中止必須具備以下的特征:
1、犯罪的行為人自己主觀上放棄或者中止了繼續犯罪的想法;
2、犯罪行為人不僅有中止犯罪的想法同時中止了繼續犯罪的行為;
3、中止犯罪必須是發生在行為人犯罪的過程中,而不是犯罪之外的其他過程中;
4、犯罪中止必須是行為人有效停止了犯罪的行為同時避免了一些更嚴重的結果。
第一:犯罪中止必須要及時
假如小偷把偷來的財物都帶回自己家了,回去越想越后悔,又把偷來的東西還回去;或者罪犯砍了別人,后來被外界因素打斷,例如被過路的人看到阻止了,罪犯有點后悔,主動將人送去醫院。以上兩種行為不算犯罪中止,只能說是犯罪的悔改表現,這種最多是在法院量刑的時候可以作為一種減刑的考量依據。
第二:犯罪中止必須要具有自動性
所謂的自動性指的是,犯罪中止前,罪犯是有很大的可能性將整個犯罪過程完成的,只是中間過程中自己主動放棄了繼續犯罪。
第三: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的
要么犯罪沒有實行的時候放棄,要么犯罪已經實行了,但是還沒有發生什么后果就中止。
法律上對于中止犯罪,假如最終沒有造成什么損害的,那么是可以免除刑罰的。但是如果造成了危害,那么會結合中止犯所造成的危害以及中止的是不是及時有效,相應地減輕一些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