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因同居生活生下子女,女方因撫養費問題提起訴訟,如何確定案由?應為解除同居關系還是給付撫養費?上海婚外情案律師
答:應確定為撫育費糾紛;如同居期間一方起訴“離婚”并要求對子女撫養作出處理的,應確定案由為解除同居關系。
2、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的“離婚”案,如果認為其符合結婚的條件,在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后仍不補辦的,應如何處理?
答:仍不補辦的,法院應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3、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或離婚訴訟中,女方主張青春補償費的,法院如何處理?
答:不予支持。
4、女方以同居期間多次懷孕人流等原因影響身體健康為理由要求男方賠償,法院應否支持?
答:以上情形屬于同居造成后果,無合法婚姻為前提,故以上請求無法律依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男方起訴解除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中,女方已懷孕的,如何處理?
答:人民法院仍應繼續審理。
6、如何認定事實婚姻?自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事實婚姻還受法律保護嗎?
答:我國在一定范圍內承認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處理,不論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不論雙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個階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實質婚姻關系要件。之后,必須補辦登記,否則不受法律保障。
7、基于同居期間而產生的債務應如何確定清償責任?
答:分清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區別處理。
在婚姻案件中,許多問題是由多元化的價值觀沖突所引發的。
比如在婚姻關系中,存在一種常見的情況,男子撫養了多年的孩子,最后通過DNA鑒定,發現孩子并非自己親生的,一夜之間,老婆,孩子,家庭都離自己遠去。在親子關系的鑒定問題中,也同樣存在發現真實事實與保護子女權益,或者是保護受欺騙夫妻一方權益的不同抉擇。
即使大多數人都認為應當更注意保護子女權益,但到底是保持現狀,不引起未成年子女心理巨大波動更有利,還是還原事情真相,重認血親更有利,實踐中說法不一,各說各有理。但是這一選擇將決定親子鑒定中的一系列問題,如親子鑒定的啟動條件應該更嚴格還是更寬松?否認親子關系是否應當采用不同的證明標準?婚內生育與非婚生育是否應當采取不同的親子鑒定標準?子女或女方拒絕配合鑒定時,在什么條件下可以按“妨證推定”處理?這些問題即使法律有明確的條文加以規定,在實踐中也并沒有統一的適用標準,如何理解與適用,往往取決于裁判者的立場。
曾經有個六十多歲的農村老漢,在看到DNA鑒定報告上“排除”兩個字后,像瘋了一樣,使勁抓自己的頭發,幾乎拔下了一半,頭皮都流血了。因為這兩個字意味著自己養育了三十多年的兒子,和他沒有任何血緣關系。這個老漢一直在外面打工,90%的錢都寄回家給他老婆和兒子,為了讓家里生活的好一些,自己在外邊省吃儉用,穿的鞋是破的,衣服是舊的,做親子鑒定的2880元錢也是朋友出的。鑒定結果出來后,這個老漢絕望的回到家中,把妻子的腿打斷了,自己也喝了農藥。索性最后這個老漢被救回來了,但是一個家庭就此破碎。或許如果他當初沒有去做親子鑒定,以后的生活會不會過得好一些?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不斷的發展,做個人隱私親子鑒定的過程并不復雜,只要提供被檢測者的血痕、帶有毛囊的頭發、沾有口腔粘膜的牙刷等鑒定材料(簡稱“檢材”)。不需要委托人出示證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委托人甚至可以用張三、李四代替,上海婚外情案律師 就可以完成親子鑒定。與司法親子鑒定相比,二者的鑒定的結果幾乎是一樣的,只是個人隱私親子鑒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鑒定出來后,很多人會說“你們的結果準不準?” 現代的科技,使DNA親子鑒定出錯的幾率為0.0001%,除此外有極小的DNA變異的可能。因此律師在這里溫馨提示大家,家人之間是要互相信任和理解的,是否確定做親子鑒定以及鑒定結果出來后會對家庭和親人造成的影響,都要事先考慮清楚。也有一些家庭中,因為丈夫對妻子的不信任,聽信他人謠言覺得孩子和自己長得為什么不像呢?該不會不是我親生的吧,而選擇去做親子鑒定,解開心中的疑惑,最后雖然結果證明是孩子是自己的,但是夫妻間的裂痕卻越來越大,最后漸行漸遠,導致家庭的破碎。所以個人隱私的親子鑒定也是一把雙刃劍,是好是壞還是需要自己把握,因為有些事一旦發生了就無法挽回。